來源:瀏發集團 2022-08-28
“截至2022年6月,全黨現行有效黨內法規共3718部。其中,黨中央制定的中央黨內法規221部,中央紀委以及黨中央有關部門制定的部委黨內法規170部?!边@是中共中央辦公廳法規局日前披露的數據。
十年征程,十年奮進,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碩果累累。2021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宣布,我們黨“堅持依規治黨、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共制定修訂中央黨內法規156部、占現行有效中央黨內法規的70.5%,其中制定修訂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準則、條例45部,占現行有效準則、條例的90%。按照黨中央部署,中央紀委、黨中央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黨委大力推進本領域本地區建章立制工作,有針對性出臺配套黨內法規,為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添磚加瓦”。
6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在反腐敗斗爭中取得了顯著成效、積累了重要經驗。其中一條就是,“扎緊防治腐敗的制度籠子,形成了一整套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和反腐敗法律體系,增強制度剛性,防止‘破窗效應’,貫通執紀執法,強化綜合效能,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痹谝粤暯酵緸楹诵牡狞h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嚴格遵守黨章和憲法,堅持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把制度建設貫穿新時代黨的建設各方面,按照黨中央要求研究起草、制定修訂了一大批重要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保障。
旗幟鮮明講政治,始終確保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的正確政治方向
“準確把握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大原則,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做到‘兩個確?!捍_保全黨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黨的執政地位更加鞏固。”2018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深刻闡明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政治定位和目標方向。
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必須把講政治作為第一位的要求,切實體現在各項制度規定中,貫徹到法規工作的全過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起草、修訂每一部黨內法規,都首先從認真學習領會和系統梳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開始,把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方針、重大部署、任務要求,體現到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制度措施各方面,確保政治立場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突出鮮明政治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敢于善于斗爭、強化責任擔當等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做到有章必依、違規必究、執紀必嚴。聚焦“七個有之”嚴明政治紀律,帶動各項紀律全面從嚴,推動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障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這次修訂的一大特點就是重新劃分了違紀類型。據介紹,此次修訂,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將違紀行為分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為六類。并突出強調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監察官法、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的監察法實施條例、2018年3月20日起施行的監察法,均旗幟鮮明講政治,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全面領導等載入監察法律法規。比如,監察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監察法實施條例在第一章總則第二條規定,堅持黨對監察工作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監察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
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找準并擔負起在推進黨的自我革命中的職責使命,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持續深入推進,為不斷豐富黨的自我革命的理論和實踐貢獻力量。
務實管用,為推動解決全面從嚴治黨重大實踐問題提供制度保障
2012年年底,中央八項規定制定出臺。這是黨的十八大后出臺的第一部中央黨內法規,也是新時代開啟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破題之作”。
實事求是,務實管用。新時代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以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為著力點,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后,實現全面從嚴治黨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有機統一。
2015年、2018年兩次修訂黨紀處分條例,修訂黨內監督條例,2016年制定、2019年修訂問責條例……黨的十八大以來,為解決一個時期以來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一系列黨內法規應運而生。習近平總書記在就《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起草的有關情況所作說明中指出,雖然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很多得到了有效解決,但一些問題依然存在。要把黨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解決好,要有效化解黨面臨的重大挑戰和危險,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完善規范、健全制度,扎緊制度的籠子,既使已經發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決,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問題滋生蔓延。
黨的十九大以來,著眼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聯合印發或起草《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的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緊盯“關鍵少數”,起草《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破解對“一把手”監督和同級監督難題。
同時,堅持完善黨和國家監督制度,立足紀委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定位,推動構建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的法規制度,制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的意見》,推動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立足發揮派駐監督“探頭”作用,起草《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中共中央辦公廳于今年6月印發,做實近距離、常態化監督。立足促進黨員正確行使權利,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起草《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建立健全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機制。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秉h的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積極適應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紀檢監察機構改革的創新發展需要,及時將比較成熟普遍適用的經驗提煉為制度規定,得到了不斷豐富和發展,為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發揮了重要保障作用。
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統籌紀檢監察黨內法規制定和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要發揮依規治黨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政治保障作用,形成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相輔相成的格局?!?021年12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作為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專責機關,堅持完善黨和國家監督制度,切實擔負起紀檢監察黨內法規制定和反腐敗國家立法的任務,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配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出臺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制定監察法實施條例,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部署,其中一個重要目標是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2018年3月,監察法頒布實施,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堅持黨內監督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堅持走中國特色監察道路的創制之舉,實現了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監察法出臺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黨中央領導下出臺了一批規范紀檢監察工作的法規文件,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法律,制度建設不斷加強。
紀委監委合署辦公,一體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國家監委制定監察法規的決定,明確“國家監察委員會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監察法規”。2021年9月20日,國家監委發布公告,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明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國家監委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制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
監察法實施條例對監察法頒布實施以來的監察制度進行系統梳理、體系化集成,是推進監察法規制度建設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全面系統規范監察工作的基礎性法規,推動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不斷健全。
在新起點上持續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配套法規要跟上,要制定同監察法配套的法律法規,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法規體系。
打鐵必須自身硬,以法規形式及時固定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成果,促進紀檢監察權規范高效運行
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確保依規依紀依法正確行使紀檢監察權,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完善紀檢監察法規體系的重要內容。
打鐵必須自身硬。2017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通過《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主動強化自我約束,規范紀檢機關監督執紀工作。2018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在黨的十九大對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作出戰略部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的背景下,由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定制度、立規矩,上升為中央黨內法規。
2019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嚴格監督執法程序,對監察機關開展日常監督、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調查的審批程序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各項調查措施的使用條件、報批程序和文書手續,在措施使用、證據標準上主動對接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自覺接受監督。監督執法工作規定與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相貫通,與刑事訴訟法、刑法等國家法律有效銜接,確保紀檢監察干部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行使權力。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監察官法貫徹落實黨中央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定位為責任法,以法律的形式強化對監察人員的管理監督,明確權力邊界、嚴格內控機制,強化自我約束、加強外部監督,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監察官隊伍。
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發布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對紀委的領導體制、產生運行、任務職責、自身建設等作出全面規范,為紀檢機關忠誠履職提供制度保障。這是我們黨第一部全面規范紀委工作的條例,是高質量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彰顯了我們黨勇于進行自我革命的堅強決心。
監察法實施條例總結監察法以及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實施以來取得的有效經驗,促進現有監察規范性文件的系統集成,保證監察權在法治軌道上正確運行。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法規工作堅持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以法規形式及時固定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成果,促進紀檢監察權規范高效運行。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新時代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健全以黨紀處分條例為核心的黨紀執行體系,圍繞履行監察職能構建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完善紀檢監察機關自我監督法規制度體系,依靠制度提高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為推進黨的偉大自我革命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